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魏炜)婚约财产纠纷判决执行后,矛盾真的结束了吗?隆回县人民法院金石桥人民法庭近期受理的两起关联案件给出了否定的答案,也展现了一条更为彻底的化解路径。

此前,年轻人游某(男)与郑某(女)因婚约彩礼对簿公堂,判决已下,并执行完毕,但心结未解。随后,郑某的母亲杨某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游某要求返还游某与郑某恋爱期间借给游某的2万元借款。游某随即“反击”,提起不当得利之诉,要求郑某返还恋爱转账差额。两案纠缠,旧怨添新仇,形成了典型的“一案生一案”的诉讼连环套。
面对这一困境,承办法官意识到,若机械审理,仅能了结眼前官司,却埋下更深积怨。纠纷的根源,早已从财产争议转向情感创伤与家庭关系的撕裂,尤其是郑某的母亲作为长辈的委屈,成了最难化解的“心结”。
调解,成为打破僵局的关键。法官采用了“先分后合”的策略:首先“背对背”沟通,分别向双方厘清法律关系,分析诉讼风险,特别是向游某阐明,其不当得利诉求在举证上面临的现实困难。更重要的是,法官多次耐心倾听郑某母亲的倾诉,理解她作为家长在子女情感纠纷中的付出与失落。
当双方情绪逐渐平稳,法官创造“面对面”沟通的机会。引导之下,游某终于真诚地说出了那句关键的话:“阿姨,对不起。谢谢您过去的照顾,是我做事太冲动,让您伤心了。”这句迟来的道歉,瞬间击中了郑某母亲心中最柔软的部分,对抗的坚冰开始消融。她眼含泪光,对法官说:“有些话,您真是说到我心里去了,我争的就是这口气。”
心结一解,法结随之而开。郑某母亲欣然接受了道歉,双方就经济问题迅速达成务实方案:借贷纠纷案中,游某自愿返还1万元,以调解结案;不当得利纠纷案中,游某主动撤诉。两起衍生案件,通过“一调一撤”圆满划上句号。
【法官调解心得】
本案的成功化解,关键在于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坚持了“调解优先、实质化解”的原则。对于因亲密关系破裂引发的后续财产纠纷,当事人往往争的是一口气,而非纯粹的利益。因此,调解工作的重心,应在于精准识别并疏导这份“意气”,通过释放善意、修复情感来打破对立。一句真诚的道歉,有时比一份判决书更能触及根本,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最后目标。这要求法官不仅是个裁判者,更要善于做倾听者、疏导者和沟通桥梁的搭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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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